港澳游需求大增
据统计,1990年,成都赴港旅游人数仅1000人左右,到了1996年,这个数字增长到5700人。今年1至9月,我市赴港澳旅游的人数已超过了60000人,随着因私赴港澳的市民不断增多,在一些省市已成功运行的“个人游”方式让大家翘首以盼。经省政府、市政府、省市公安部门的积极争取,国务院正式批准成都市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
轻松搞定港澳游
·方便市民:办理点增加到3个 从11月1日开始,凡拥有成都市常住户口的市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特意在南北各增加了一个办证点。从下个月开始,市民可在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出入境办证点、成都市公安局邛崃出入境办证点领取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
·办理时间:最多8个工作日 昨日,据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赵勤耕警官介绍,为了让每一位办理手续的市民能及时出游,市局不仅调配人员充实前台接待力量,增加接待窗口,而且强化了计算机网络建设,从技术上保证受理审批的质量、速度和效率。按规定,办理一项业务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但市局为民着想,规定在8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审批工作。
·往来自由:签注有效期过后可再申请 公安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根据游客提出的不同申请,签注可分一次和两次往返有效,但每次在港澳地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日。领取到通行证件后,申请人可在签注有效期内自行往来港澳地区。签注用完时,游客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次数不受限制。但对于已领有有效赴港澳商务、探亲等签注的申请人,在签注有效期内不能申请新签注。
·管理加强:非法打工、逾期居留要遭处罚 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加大了管理力度。对在港澳地区非法打工、逾期居留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被港澳执法部门遣送回蓉的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1至5年限制出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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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成都开办个人港澳游
您是否为组团游港澳的烦琐手续而厌烦?昨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成都市将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这就意味着,市民畅游港澳时将不再受组团游的诸多限制,可以自主安排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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